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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貼] 經濟發展與社會公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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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主流經濟學者認為要攪好經濟,一個社會需要有1)明確的產權制度,2)自由市場讓參與者競爭及3)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去解決交易中遇見的爭議。由於有明確的產權,人民努力的成果可以私有化,加上人類自私的本性,必然會努力想辦法去建立最多的財富。市場讓買家賣家自由交易,如資訊又夠透明,雙方都會替自身著想,所有交易都是你情我願。萬一有爭議,還有一獨立第三方作主持。三者互動而持之以恆,每個人的財富隨時間過去都有所加增,應該是一很好的社會。

中國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,讓人民有私有產權,人民在市場可以選擇工作或創業,消費者與商家買賣兩還,遇上有爭議雖然不是由獨立的法庭去裁決,但大多由政府官員作一第三方去解決。三個條件雖衹是半推半就地去落實,已經解決了數億人口的貧窮問題,一舉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系,亦怪不得有人認為鄧小平應該得諾貝爾和平獎,不過我認為應該是經濟獎才對。

分析經濟如果單是從經濟學的範疇去了解,有時會有不足之處。以上三點是重要,但隨著過去三十多年的英美經驗,發現仍然會出現一些不公義的情況。例如大公司與小公司競爭時,會利用其市場地位,以本傷人又或是迫令供應商不許供貨給其競爭對手。另外,廠家與消費者交易時,往往由於資訊不透明或賣方享有資訊上的優勢,形成不公平的交易,如在美容業中及地產業時見的跨大失實宣傳、玩弄資訊等。以上的情況其實無阻經濟繼續增長,即社會的整個餅在增大,但財富卻不公平地被轉移至大公司手中。所以如只看GDP增長,以上的三個條件是不錯的,但如果社會的發展應該包括更闊的層面,如公正性、扶助弱小、均衡發展等,那麼以上的條件只是必要條件 (necessary conditions),而不是充分條件 (sufficient conditions)。所以,政府應該做好其球証的角色,如加強消費者的集體控告權、訂立反壟斷法、強制賣方提供全面資訊等等,而不是縮在市場後面說自己是小政府。這不是大小的問題,而是願意與否,正如球証執法沒有大小之分,只有吹雞是否明察秋毫。

香港在過去的一段日子,政府在很多行業都不太監管,形成大地產商擠壓其他地產商,而業主欺壓連鎖店,連鎖店趕絕小商戶,一層層壓下去,在最底層的生活最坎坷,令香港的堅尼系數成世界第一。然而,很多經濟學者提出的意見都是說不要干預,否則後果嚴重,我的看法是他們只懂經濟理論而其他層面的知識相當有限,他們把自己懂得的放得太大,凌駕了常識,正如在報章上常看到以教授之名發表的文章,一旦離開了經濟範疇,其理據顯得很蒼白無力。我的擔憂是如政府採納跟他們的意見,香港只會大側重某一面的發展,以偏蓋全,而我覺得常識在公共決策中更為實用。例如,我們常常聽到什麼行之有效的制度、政府會按既定政策去辦等,很多時成為不去負責任的藉口。事實是在一窮二白之時,簡單粗放式的經濟成長使人民起碼有飯吃是當務之急,但在温飽已不是問題時,公平公義就是基本需要,這不是人民的要求提高了,而是一般常識吧。在位的人不應該覺得市民對他們不公,應該反思自己是否與時代脫節,否則,他們只適宜當六十年代的官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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